關於行動心理師報稅啊
台北市公會有一份重要的公文喔
我去年特別向他們要到了
只要你是"行動心理師"
也就是遊走於各機構學校團體
接案的帶團體的演講的
以鐘點費計價的所得
就可以申報為"9A執行業務所得"
的確是可以扣到20%的"必要費用及成本"
前年只有一個單位開這樣的扣繳憑單
結果虧很大XDD
如果你去演講
那就要開另一項叫做"9B著作人稿費版稅鐘點費等"
這些鐘點費只要年所得18萬以內是完全免稅的
也就是不會計入你的淨所得金額內喔
但是大家動作要快
因為國稅局僅在一月份開放給各機構團體申報扣繳憑單
你要"主動"將這份北市國稅局的公文
以及你的心理師證書影本
交給你執行業務也就是接案的機構
請他們的承辦人在申報扣繳憑單時將你的所得
勾選為"9A執行業務所得"或是"9B著作人稿費版稅鐘點費等"
我上個月就已經一一通知我去年所有的接案機構了
大部分機構都是第一次聽到
但也都願意配合辦理
否則一般機構都會勾選最常見的"50薪資"所得
那你就一毛錢都扣不到啦~
以上僅供參考
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來問我
也請大家告訴大家
努力把這個訊息轉給你所認識的行動心理師們
可以幫大家省下不少錢喔
想要公文的歡迎mail給我
我會把圖檔寄給你喔
當然如果你是專職領月薪的就不適用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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